在日照开办个体工商户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为方便您更好的创业或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后,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需选择办理。
一、印章刻制
1.公章:代表本单位,主要用于签署合同、协议或办理银行对公业务等。
2.财务专用章:填开收据或办理银行对公业务时需要使用。
3.发票专用章:开具纸质发票时需要使用。
4.法人章/私章:个人签名或办理银行对公业务时需要使用。
5.合同专用章:签署合同、协议时需要使用,也可由公章代替。
温馨提示:刻章时,请选择经公安机关批准、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正规刻章机构办理。
日照市范围内可到同济刻章办理业务,0633-6896319
二、税务信息采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应办理税务登记。因实行“多证合一”改革,现不再颁发《税务登记证》,但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办理税务信息采集,并根据经营需要申领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当前,我市正开展全电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全电发票前须开设银行对公账户。
三、行政许可/备案
如果《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有许可(备案)经营项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许可证》或者备案。常见《许可证》参考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 受理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受理机构:烟草局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受理机构:卫健委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受理机构:交通局
5.《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 受理机构:公安局
四、开设对公账户
如您有开设银行对公账户(例如公对公转账等)的需求,可就近选择一家银行网点办理。开户前,建议您提前与银行网点预约开户日期。
五、店铺招牌(门头)设置
如您的经营场所需要设置店铺招牌(门头),请勿私自设立,通常需带上设计效果图、实体店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向市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再行设置,否则可能有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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