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严谨 高效 发展
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
近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印章盗刻盗用、违规使用、外部假章诈骗等原因,发生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造成严重损失,反映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印章管理制度流程、监督制衡机制、员工用章行为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环节存在严重缺陷。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规范印章管理,防范印章风险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有效制衡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印章刻制、保管、使用、废止、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印章应试试分级授权管理和全流程控制,明确用印申请人、审批人和印章管理人等相关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审批程序,健全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岗位轮换等制度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健全印章管理组织架构,在各机构层级指定专门的印章管理部门(或业务岗位),履行印章管理相关职责。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开展印章清理,明确界定对外使用印章的规范,着力精简实体印章,推行电子印章。加快建立与业务经营和风险管控要求相适应的电子化印章管理机制和配套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印控机等电子机具,积极采用加密、认证、远程监控等技术防控措施,健全“人控”与“机控”相结合的印章风险防控机制。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界定关键印章的范围,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关键印章应至少包括各级机构的行政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全国性银行以及其他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一级分支机构以下实行关键印章上收一级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明确使用标准、健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检测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印章保管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可不实行上收一级管理。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印章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印章盗刻盗用。刻制印章应经印章管理部分审批,并在指定的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刻印机构进行刻制。关键印章应及时移交印章管理部门,放置于保险柜、印控机等安全设施内,非关键印章也要根据情况采取妥善方式予以保管。各类印章停用后,应及时交由印章管理部门进行封存;废止后,应按规定上缴或销毁,销毁时应实行双人监销,并全程录像存档;遗失后,应按规定上缴或销毁,销毁时应实行双人监销,并全程录像留档;遗失后,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严禁私自刻制、保存印章、严禁使用已停用的印章,严禁保留应销毁的印章,严禁私自制作、扫描印模。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强化监督制衡,重点防范印章私用行为。对关键印章应坚持双人监督原则,领用时应双人同领同行;保管时应采取双人双锁或密码钥匙分离等方式;使用时应确保印章使用部门和印章管理部门双方在场。印章应在有监控的办公场所使用,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确因特殊愿意需在非办公场所使用印章的,需经专门程序审批,采取严格的用印监控措施。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印章审核审批程序,防止越权和不规范用印。印章审批人应严格依照授权范围履行审批指责,严谨越权审批;应认真复核审批链条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确保用印文件要素与审批内容完全一致。严禁错用、串用、提前或过期使用印章,严禁在空白页、空白表格,以及审批手续不完整、关键信息缺失、字迹模糊的文件上加盖印章。印章审批流程应全程记录,记录要素应齐全明确,记录应永久保存。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外部印章核验,切实防范假章诈骗行为。印章业金融机构在与开立对公账户的客户开展业务前,应要求其预留印模。留取印模过程应进行拍照或录像,同时执行充分的复核确认程序,确保预留印模的真实性。接收机构客户提供的加印文件时,应比照印模对文件加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甄别,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交叉核验,确认加盖印章的法律效力。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印章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印章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至少每年一次,对关键印章应提高检查抽查频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复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弥补制度缺陷,完善管理和操作流程,坚决防止屡查屡犯。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印章违规行为问责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有关印章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问责情形、范围和措施。印章保管人、印章操作各环节的审批人未尽职履行印章保管、审查义务,未及时制止、反映违规用印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印章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风险事件的,除对直接责任人问责外,还应上追相关领导责任。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造成关键印章失窃、盗用、遗失等情况,应视为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对发生违反规定刻制印章、私自携带印章外出、未经审批在办公场所外使用印章等违规行为,以及外部人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场所冒充工作人员实施假章诈骗,造成风险事件的,相关机构主要责任人应予以开除,相关责任人应从重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伪造、私刻印章及其他相关犯罪行为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级监管部门应监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印章管理制度,规范印章行为。应将印章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现场检查重点,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印章管理问题的印章业金融机构,应采取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并视情形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印章管理混乱、违规问题严重、屡查屡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重处罚,顶格处罚,并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