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印章使用注意事项您知道哪些?
2012/5/21 21:37:09 点击:
印章使用
公章用印需根据用印资料类型分别提交用印审批单、合同审批单或者招标文件等对应流程。除经法务确认后的公司采购格式订单外,合同印章用印需提交OA合同审批单流程。用印申请人应确保审批通过的文件,与实际用印的文件保持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申请用印审批单时需相关分管领导签字,则一定要在流程中加签对应的领导。
公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用印时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如实记录用印申请人姓名等信息。超过2页以上(含)的文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未按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的文件资料,不得用印。
法律事务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公章检查,并对其中表现优异的印章保管员进行嘉奖。
印章停用销毁
印章停用时,印章保管员应先在印章刻制/停用销毁流程中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制作时备案过的印章应报备案机关登记使用专门的设备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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